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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7 12:29:13 发布来源: 开云官网登录入口

  “今天这猪肉的颜色怎么有点不一样了?”“换灯了,这就是猪肉本来的颜色。”近日,不少细心的南京市民发现,菜市场上不少农产品的颜色有了变化,其实就是因为关闭了具有“美颜”功能的生鲜灯。近日,现代快报记者走访了南京的多家菜市场、超市,发现菜市场的摊位有些已经换上了白色的灯泡和灯罩,还有些换汤不换药,只是更换了灯泡,还是沿用了红色灯罩。

  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施行。《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花了钱的人商品的感官认知。”日前,南京也出台了相关指引,明确了5种禁用情形,其中包含禁止通过使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

  “生鲜灯”以往在售卖生鲜食品的菜场或超市很常见,基本功能是给食材“美颜”。具体来看,红色灯让鲜肉看起来红润多汁,绿色灯多用于蔬果,蓝色灯多用于海鲜类商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适用对象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整治适用业态最重要的包含批发商业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平价店等各类经营单位和经营户,适用品类最重要的包含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

  南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今年8月起启动全市“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日前出台《关于强化全市食用农产品“生鲜灯”整治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杜绝经营者“变相”“擦边”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以下禁止情形:

  1.禁止直接用红色、蓝色、绿色等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

  2.禁止使用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监管,在销售时实际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

  3.禁止利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

  4.禁止在正常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红色物质等,造成实际光照效果不合规的行为;

  速冻食品冷柜、冷藏展示柜、水产品展示柜等内置灯带光源,也应当符合上述照明规定,不得出现违规行为。

  日前,现代快报记者探访了南京秦淮区、玄武区、鼓楼区、雨花台区等多个菜市场、商超,发现部分摊主已经将红蓝“生鲜灯”换了,但仍有部分个体商户在观望。

  11月20日,在玄武区香铺营农贸市场,现代快报记者看出,肉摊柜台顶部悬挂的灯都是白色灯罩、白色灯泡的,猪肉在灯光下颜色比较自然。一家摊位的老板介绍,近期市场进行了整改,不再允许使用红色蓝色“生鲜灯”,以前红色的“生鲜灯”用得比较多。

  菜场负责人和记者说,现在的香铺营市场里,都是白色灯罩加白色灯泡,这也还是为了保证符合规定。此外,不只是卖肉的摊子,海鲜、水果等档口,也不允许使用“生鲜灯”了。

  在秦淮区西同桥农贸市场,部分肉摊已经换上了白色的灯泡和灯罩,猪肉不再是鲜艳的红色,恢复了肉质本来的色彩。一名肉铺摊主介绍,换掉“生鲜灯”大概已经有半个月了,是按照统一要求进行整改的。

  正在买肉的市民王女士说:“我是先发现肉的颜色不对了,才知道换灯了。‘生鲜灯’用久了,已经习惯在菜场看到‘红肉’了,关了好。”

  11月20日,在秦淮区科巷菜场,现代快报记者发现,一些肉类柜台顶部装的灯都带着红色灯罩,但大部分关着,采光主要来自菜场屋顶的白色灯光。6个肉摊中仅有2个打开了有红色灯罩的吊灯,灯泡发出的光肉眼看是白色的。按照南京的《指引》,这也是不符合要求的,属于打“擦边球”。

  11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鼓楼街菜场,菜场内一些蔬菜摊位使用了白炽灯,但不少摊位用了红色灯罩白色灯泡。记者还发现有个别摊位掺杂有“生鲜灯”。当记者询问菜场负责人时,对方表示菜场内的灯已经都换过了,对于个别摊主会再提醒一下。对于《指引》中规定的红色灯罩也在禁用范围内,该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后面将会了解清楚。

  11月21日,在雨花台区一家大型超市看到,蔬菜水果区域使用的“生鲜灯”是白色灯光、绿色灯罩的。另一边的水产品区,部分灯罩是蓝色的,也有红色的。对此,超市综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超市这两年使用的都是普通的白色灯光,对于12月起即将实行的新规,他们已经做了了解,“我们应该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不过,按照南京的《指引》,“禁止通过使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从这一条来说,超市的部分灯罩还是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主动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明确相应要求后进行处理。

  现代快报记者在探访中发现,有的个体商户还在使用实打实的“生鲜灯”。11月20日,在西白菜园,一家肉摊在货柜上方挂了一排彩色的灯管,灯管发出了红色、蓝色相间的光,肉在红蓝灯光下,显得粉嫩的。

  在秦淮区一超市内,记者看出肉食区、水产品区也仍在使用“生鲜灯”,有市民在挑选,并未对“生鲜灯”的使用提出意见,记者询问时,市民表示并不知道12月1日起不能使用“生鲜灯”了。该超市肉食类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仍在使用“生鲜灯”,更换时间要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但应该会在12月1日前按照新规来实行,不会再使用“生鲜灯”。

  11月20日,现代快报记者以“生鲜灯”为关键词在某电商平台进行搜索时,页面显示不少店铺打出“新国标”进行宣传,其中一个店铺页面显示销售已超9000单。

  其广告宣传语为“新国标高显色 食物更鲜更线元起,分为鲜肉、熟食、水果、卤肉、海鲜5类不同产品。在产品详情中,还用红底白字写明,符合市场总局要求,“新国标照肉市场灯,符合新标准显色指数Ra>

  80,相关色温5000-6000K,还原食物本色。”

  评论区也有不少消费者晒出使用体验,“照水果还不错,比灯泡光要照得鲜艳很多,灯散热性也好,开了一个多小时,明显比我之前那个温度低很多这一点还是非常满意的,新规标准下,这款非常推荐!”“灯的光色没有以前老款那么红润了,颜色偏白了,但是肉的光泽还是有的,这边市场整顿了,换上这款也比日常照明灯好很多,不错!”

  现代快报记者咨询客服,该店铺客服表示这款灯是符合新规要求的,可以通过市场监管的检查,保证效果和质量。

  另一家店铺,售卖的灯打出“升级光源”字样,但灯罩仍是红色的,产品中也标明了“新国标”,客服介绍这款下单时选择冷白光源即可。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自8月份开始,南京就在进行“生鲜灯”专项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检查人员向商家强化普法宣传,解读即将施行的《管理办法》,让经营者认识到使用“生鲜灯”属于违规行为,督促商家更换成普通照明灯,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同时也向消费者科普“生鲜灯”的分辨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品时的辨别能力。

  11月20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工作人员魏厚春。他介绍,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主要使用的是红色、蓝色、绿色这三种“生鲜灯”,还有的使用可随意调节灯光色彩,有的灯光虽是白色,但灯罩是彩色的。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照明设施,都督促商家更换为普通照明灯具,魏厚春建议,按照南京出台的《指引》要求,最好使用白色灯罩、白色灯光。即使不是红色、蓝色、绿色这三种,但只要改变了食物性状的就不可以使用。

  同时,他表示新规的出台到落地,需要一定的时间,现在主要以劝导、引导为主。魏厚春也提醒广大店主,尽快更换符合《管理办法》的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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