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618”淘宝高潮,司法拍卖也上了不少“尖货”,而海淀法院推出的宝物特别新鲜——跨过千山万水来到我国,或许会成为餐桌上的甘旨大餐,它便是:西班牙进口冷冻猪肉!
2020年10月,鑫庆鹏公司与兴业公司签定出售合同。由鑫庆鹏公司购买“精修真空三号肉”,合同约好单价每吨3.7万元,总重量约25吨,总价92.5万元。合同签定后,鑫庆鹏公司付出25万元,兴业公司也依约从西班牙进口冷冻猪肉,在12月办理了货品清关手续。谁知,因为肉价一会儿就下降,鑫庆鹏公司回绝按约好付款提货。这批进口猪肉从2021年1月起便无法地存放在宁波一物流公司冷库中。
过后,鑫庆鹏公司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认出售合同已免除,兴业公司双倍退定金、货款等。兴业公司也提出反诉,要求鑫庆鹏公司付出剩下货款、违约金及存储费。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定鑫庆鹏公司向兴业公司付出货款67.5万元及违约金46250元。因为鑫庆鹏公司未实行收效判定,兴业公司向海淀法院申请了强制履行。
在履行阶段,履行法官向鑫庆鹏公司宣布履行通知书、陈述产业令等文书。为保证权利人权益,决议变卖鑫庆鹏公司存放于冷库内的猪肉。经两边当事人自愿洽谈,对猪肉的变卖价格达到共同,约好按1.9万/吨的价格出售。
终究,这批猪肉的起拍价定为:48.212633万元,增价起伏为:0.48万元。
法官提示,本案处置的产业为冷冻猪肉,归于生鲜类产业。生鲜类物品极易腐朽蜕变,难以气派保存。并且,法院也精华保管此类产业的场所和条件。故本案需将被查封扣押的猪肉经过变卖赶快变现,避免因猪肉蜕变腐朽而减损商场价值,以最大极限地保护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