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工商总局就现已发布网购退货方法 定制及生鲜产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暂行方法中对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产品作出了具体的规则,顾客定作产品;鲜活易腐产品;在线下载或顾客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付出的报纸、期刊。这四类产品是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
一起,关于以下性质的产品经消费的人在购买时承认,能够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规则:
关于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许生命健康的产品,或许拆封后易导致产品质量产生改动的产品;一经激活或许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产品;出售时已明示的接近保质期的产品、有瑕疵的产品。